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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建材联培发【2014】第008号       关于“室内环境质检员”岗位资格培训考核认证
 暨《室内装饰装修质量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随着房产业的日益发展和广大城乡居民对家居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装饰装修市场近年来得到很大的发展。社会对室内环境质量检验、监督的要求越来越严格。由于室内装饰装修中大量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且施工水平参差不齐,室内环境质量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因此相关质检从业人员的市场监管工作尤为重要。根据国务院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第六号令)以及国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相关规定,要求从事室内环境质量检验的人员必须参加专门培训、考核,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为全面规范室内环境质检人员实名持证上岗,持续提升室内环境质量监管工作有效性,保证室内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监督审查要求,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原国家建材局)培训中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全面开展《室内装饰装修质量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培训考核认证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培训中心 【培训基地】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院内 【鉴定机构】国家建筑材料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证书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通过政府授权的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从业资格进行认定,经考核和技能鉴定合格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级证书。该证书实行实名制统一编号备案管理和官网查询(www.zscx.nvq.net.cn),全国通用。其可作为招聘录用、考核晋升、岗位续聘、职称评定、加薪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实验室组建、验收、资质认证、工程投标等有力证明。 【鉴定对象】全国所有从事室内环境检测、鉴定、评价、验收、监督、科研和设计的各企事业单位的相关管理岗位和质检岗位人员。 【鉴定级别】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分为:中级(国家四级)、高级(国家三级)、技师级(国家二级)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两项均采用百分制笔试,60分及格。 【培训鉴定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4年5月16日~5月20日(16日报到、20日考试)   培训地点:北京培训基地(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甲1号中国建材研究总院内) 【费用标准】中级:2100元/人、高级:2600元/人、技师级另行通知。培训考证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报名须知】 1、收文后传真或电邮报名。报考条件(见附件2)通过审核后,方可参加培训考试。 2、报到时须提供以下个人资料:①鉴定申报表原件(要求加盖公章);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④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彩照二张。 3、报名后培训费注入以下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 开 户 行:北京工商行管庄支行 账    号:0200006809014435177 【培训鉴定管理处】 联系人:秦惠聪                       电    话:010-51164090 手  机:13661336931                  传    真:010-657505057 邮  箱: 13522899472@139.com          监督服务:010-51164609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甲1号中国建材联合会(原国家建材局)培训中心 附件1:鉴定考证报名回执表  附件2:鉴定考证申报条件及《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样式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培训中心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 室内环境  质检员  岗位资格  鉴定考核  发  送:各相关单位
 印  发: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培训中心                          2014年3月27日  附件1:            2014年第一期“室内环境质检员”岗位资格培训考核认证 暨《室内装饰装修质量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报名回执表 (请在□内划√选择申报等级) 
|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                       |  
| 地    址 |  | 邮编 |  |  
| 联 系 人 |  | 电话 |  | 传真 |  | 邮箱或QQ |  |  
| 经研究决定,本单位安排以下人员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考核认证: |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务 | 手机号码 | 邮箱或QQ | 申报等级 |  
|  |  |  |  |  |  |  | 中级□ 高级□ 技师级□ |  
|  |  |  |  |  |  |  | 中级□ 高级□ 技师级□ |  
|  |  |  |  |  |  |  | 中级□ 高级□ 技师级□ |  
|  |  |  |  |  |  |  | 中级□ 高级□ 技师级□ |  
|  |  |  |  |  |  |  | 中级□ 高级□ 技师级□ |  
|  |  |  |  |  |  |  | 中级□ 高级□ 技师级□ |  
|  |  |  |  |  |  |  | 中级□ 高级□ 技师级□ |  
| 备 注 | 包房 □    合住 □   不住宿 □ |  
| 注:请填好此表传真或电邮至培训鉴定管理处,此表可复印或自制。 联系人:秦惠聪 报名电话:13522899472   传真:010-65750507   邮箱:13522899472@139.com |  
|  |  |  |  |  |  |  |  |  |  |  |  |  重点说明:各单位代表学习期间如无重大事由(生病等)出现无故退席;早退、迟到、不签到、违反课堂纪律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培训考证,培训费用不予返还。考试过程中违反考场纪律者取消考试资格。 附件2:                      《室内装饰装修质量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条件 
 根据国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室内环境质检岗位人员须参加专门培训、考核,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证书编号在人社部备案并可通过其官网查询。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从事本岗位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证明;该证书实行实名制统一编号备案管理和官网查询(www.zscx.nvq.net.cn),全国通用。其可作为招聘录用、考核晋升、岗位续聘、职称评定、加薪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也是实验室组建、验收、资质认证、工程投标等有力证明。申报条件如下: 1、申报中级技能鉴定条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本工种(专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 ②未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本工种(专业)连续工作6年以上; ③经批准的技工学校、中等及以上专(职)业学校的毕(结)业生。 2、申报高级技能鉴定条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 ②高级技工学校、职业培训学院、职业技术学校的毕(结)业生; ③未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在本工种连续工作13年以上的人员; ④未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但在本工种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的毕(结)业生,或非职业院校(专业性强)的高等院校毕业生。 3、申报技师级技能鉴定条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及以上的人员; ②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并经技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取得结业证书; ③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 
 《室内装饰装修质量检验员》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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