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材联培发【2013】第018号
关于全国建筑节能墙体材料生产质检人员岗位资格考核认证
暨“新型墙体材料质量管理与检测技术人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培训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第六号令)以及国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相关规定,各建筑墙体材料单位的质量管理与检测技术人员须参加专门培训、考核,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通过政府授权的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从业资格进行认定,经考核和技能鉴定合格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级证书,是国际上通用的从业资格证明,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它既是劳动者具有从事相关职业所必须具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也是对劳动者具有和达到某一职业所要求的知识和技能标准的凭证。
为协助各地建筑墙体材料的市场监管,全面规范建筑墙体材料质量管理与检测技术人员实名持证上岗,保证产品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监督审查要求,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培训中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全面组织开展“建筑墙体材料质量管理与检测技术人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核认证”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原国家建材局)培训中心
培训基地: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院内
鉴定机构:国家建筑材料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一、培训鉴定对象:
各建筑墙体材料企业质量管理与检测技术人员;各监督管理、墙改、检测、科研、设计、施工、设备及产品代理等单位的相关领导和质量、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等。
二、培训鉴定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3年12月26日~29日(26日报到、29日考试)
培训地点:北京培训基地(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三、培训鉴定考核内容:
(一)国家最新政策标准宣贯解析:
1、强制性国家标准GB50574-2010《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
2、GB/T2542-2012《砌墙砖试验方法》(今年9月1日全面实施);
3、GB/T29060-2012《复合保温砖和复合保温砌块》;
4、强制性国家标准GB13544-2011《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
5、GB26538-2011《烧结保温砖和保温砌块》;
6、GB/T15229-2011《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7、GB25779-2010《承重混凝土多孔砖》;
8、GB/T24492-2009《非承重混凝土空心砖》;
9、GB11968-2006《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10、JC/T637-2009《蒸压灰砂多孔砖》;
11、GB26541-2011《蒸压粉煤灰多孔砖》;
12、GB/T23451-2009《建筑用轻质隔墙条板》;
13、JG/T 348-2011《纤维增强混凝土装饰墙板》;
14、CECS 272-2010《预制塑筋水泥聚苯保温墙板应用技术规程》;
15、CECS 286-2011《建筑用无机集料阻燃木塑复合墙板应用技术规程》;
16、CECS 301-2011《乡村建筑内隔墙板应用技术规程》;
17、CECS 302-2011《乡村建筑外墙板应用技术规程》;
18、JC/T 2085-2011《纤维增强水泥外墙装饰挂板》;
19、我国对新型墙体材料的扶持和优惠政策、及产品备案和管理规定等。
(二)墙体材料生产检测技术、工程质量及验收:
1、墙体材料及系统的性能要求,墙体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要求及验收规范;
2、墙体材料概述、实验室基础知识、检测计量知识、误差分析及数据处理等;
3、墙体材料检测技术、材料性能、相关标准及试验方法;
4、墙体材料节能、隔音、保温、防火性能及产品质量各种缺陷产生的原因及排除;
5、墙体材料构造与工程常见质量缺陷及防治措施;
6、新型复合墙体材料的检测方法及要求;
7、墙体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配方等有关内容讲解。
(三)实操部分:分组分项进行实际操作,并现场进行考评。
(四)考前辅导、理论考试、实操考核。
四、培训鉴定方式和资格证书:
1、报到时发放培训鉴定教材,培训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原国家建材局)培训中心授课专家组教授主讲;采取互动交流、授课与提问相结合的方式。主要针对建筑墙体材料质量管理与检验施工过程中的要点、难点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系统的解答。
2、考核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项。理论知识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技能考核为现场操作及问答方式。经考核鉴定两项均合格者(60分及格)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核发的墙体材料质量管理与检测技术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终身有效无须年检,证书编号在人社部备案并可通过其官网(www.zscx.nvq.net.cn)查询。未通过考核者可下期补考。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建筑墙体材料行业质量管理与检验相关岗位工作的通用性,是墙体材料建厂资格审查、产品备案、实验室组建、验收、资质认证、工程投标等有力证明。
五、培训鉴定费用及报名须知:
1、收费标准:2100元/中级、2600元/高级、技师级另行通知。培训考证期间食宿参观考察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各单位收到通知请尽快填写报名回执表(见附件1),连同学历证明传真或电邮至鉴定培训管理处;申报人员的报考条件(见附件2)通过审核后,方可参加培训考试。
3、报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鉴定申报表原件(要求加盖公章);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④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彩照二张。
4、报名后培训费注入以下指定账户(注明“墙材鉴定培训”):
单位名称: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
开 户 行:北京工商行管庄支行
账 号:0200006809014435177
六、鉴定培训管理处:
联 系 人:秦惠聪、朱东培
手 机:13522899472 电 话:010-51167922
邮 箱: ctc_qhc@126.com 传 真:010-65738961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甲1号中国建材联合会(原国家建材局)培训中心
附件1:鉴定考证报名回执表
附件2:鉴定考证申报条件及《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样本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培训中心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 墙体材料 质量管理 生产检验 鉴定通知
抄 送:各墙体材料相关单位
印 发: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培训中心 2013年11月20日
附件1:
全国建筑节能墙体材料生产质检人员岗位资格考核认证
暨墙体材料质量管理与检测技术人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报名回执表
(请在□内划√选择申报等级)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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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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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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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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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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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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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或Q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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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决定,本单位安排以下人员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考核认证: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务 |
手机号码 |
邮箱或QQ |
申报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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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高级□
技师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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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师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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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高级□
技师级□ |
备 注 |
包房 □ 合住 □ 不住宿 □ |
注:请填好此表传真或电邮至培训鉴定管理处,此表可复印或自制。 联系人:秦惠聪
报名电话:13522899472 传真:010-65738961 邮箱:ctc_qhc@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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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说明:各单位代表学习期间如无重大事由(生病等)出现无故退席;早退、迟到、不签到、违反课堂纪律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培训考证,培训费用不予返还。考试过程中违反考场纪律者取消考试资格。
附件2:
建筑墙体材料质量管理与检测技术人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条件
根据国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筑墙体材料生产质检人员须参加专门培训、考核,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证书编号在人社部备案并可通过其官网查询。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从事本岗位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证明;具有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建筑墙体材料生产质检相关岗位工作的通用性,是劳动者求职、任职的资格凭证;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可晋级技师与高级技师,可享受相应的薪资待遇、高级职称退休人员养老金政策、政府特殊津贴政策、各地优先落户政策等福利待遇。同时是墙体材料建厂资格审查、产品备案、实验室组建、验收、资质认证、工程投标等的有力证明。申报条件如下:
1、申报中级技能鉴定条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本工种(专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
②未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本工种(专业)连续工作6年以上;
③经批准的技工学校、中等及以上专(职)业学校的毕(结)业生。
2、申报高级技能鉴定条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
②高级技工学校、职业培训学院、职业技术学校的毕(结)业生;
③未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在本工种连续工作13年以上的人员;
④未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但在本工种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的毕(结)业生,或非职业院校(专业性强)的高等院校毕业生。
3、申报技师技级技能鉴定条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及以上的人员;
②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并经技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取得结业证书;
③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
建筑墙体材料质量管理与检测技术人员《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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